将 AMS 控制台与 RFCs - AMS 高级用户指南

本文属于机器翻译版本。若本译文内容与英语原文存在差异,则一律以英文原文为准。

将 AMS 控制台与 RFCs

AMS 控制台提供的功能可帮助您成功创建和提交 RFCs。

使用 RFC 列表页面(控制台)

AMS 控制台RFCs列表页面为您提供以下选项:

  • 通过过滤器进行高级 RFC 搜索。有关信息,请参阅查找 RFCs

  • 查找 RFC 上次修改的时间。此值表示上次更改 RFC 状态的时间。

  • 使用 RFC 主题查看 RFC 详细信息。选择此链接将打开该 RFC 的详细信息页面。

  • 查看 RFC 状态。有关信息,请参阅。了解 RFC 状态码

RFC 列表页面。

使用 RFC 快速创建(控制台)

使用 RFC 快速创建卡片或列表表,或者 RFCs 按分类选择更改类型。

要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创建 RFC

添加 RFC 信件和附件(控制台)

您可以在 RFC 提交后和获得批准之前向其添加信件;例如,当它处于 “PendingApproval” 状态时。在 RFC 获得批准(处于 “已计划” 或 InProgress “” 状态)后,无法添加信件,因为它可能被解释为对请求的更改。RFC 完成后(处于 “已取消”、“已拒绝”、“成功” 或 “失败” 状态),将再次启用通信,但在 RFC 关闭超过 30 天后,通信将被禁用。

注意

每封信件不得超过 5,000 个字符。

附件的限制:

  • 每封信件只有三个附件。

  • 每个 RFC 限制五十个附件。

  • 每个附件的大小必须小于 5 MB。

  • 仅接受文本文件,例如纯文本 (.txt)、逗号分隔值 ()、JSON (.csv) 或 YAM .json L ()。.yaml如果是 YAML 格式,则必须使用文件扩展名.yaml附加文件。

    注意

    禁止包含 XML 内容的文本文件。如果您有 XML 内容要与 AMS 共享,请使用服务请求。

  • 文件名限制为 255 个字符,只能包含数字、字母、空格、破折号 (-)、下划线 (_) 和点 (.)。

  • 目前不支持在 RFC 上更新和删除附件。

要向 RFC 添加信件和附件,请执行以下步骤:

  1. 在 AMS 控制台中,在 RFC 的 RFC 详细信息页面上,找到页面底部的 “通信” 部分。

    在任何通信之前:

    信件栏目为空。

    经过一番信件后:

    信函栏目显示回复表格和收到的信件。
  2. 要添加新的信件,请在回复文本框中键入您的消息。要附加与信件相关的文件,请选择 “添加附件”,然后选择所需的文件。

    信件部分显示评论框和附件。
  3. 完成后,选择 “提交”。

    新的信件以及所附文件的链接出现在RFC详细信息页面的信件列表中。

    收到的信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