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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佳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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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擁有權。**每個專案團隊成員都應有權建立和擁有 ADR。此實務將架構研究工作分配給團隊成員，並減輕解決方案架構師或團隊負責人的工作負擔。它還可以促進決策程序中的擁有感。這可協助團隊更快地採用這些決策，而不是將其視為組織高層施加的決策。

**保留 ADR 歷史記錄。**ADR 應具有變更歷史記錄，每個變更都應具有一個擁有者。在 ADR 擁有者更新 ADR 時，他們應將舊 ADR 的狀態變更為**已取代**，在新 ADR 的變更歷史記錄中記錄變更，並將舊 ADR 保留在決策日誌中。

**排程定期審核會議。**如果您正在進行一個新的 (全新) 項目，ADR 程序一開始可能非常緊湊。我們建議您在每日站會之前或之後建立定期 ADR 討論和審核會議的頻率。使用此方法，定義的 ADR 將在兩到三個衝刺中穩定下來，您可以透過更少的會議建立堅實的基礎。

**將 ADR 儲存在中央位置。**每個專案成員都應有權存取 ADR 的集合。我們建議您將 ADR 儲存在中央位置，並在專案文件的主要頁面上加以參照。儲存 ADR 有以下兩個熱門選項：
+ Git 儲存庫，可以更輕鬆地對 ADR 進行版本控制 
+ Wiki 頁面，可使所有團隊成員都可存取 ADR

**地址不合規的代碼。**ADR 程序無法解決不合規舊版程式碼的問題。如果您的舊版程式碼不支援已建立的 ADR，您可以逐步更新過時的程式碼庫或成品，同時引入新的變更，或者您的團隊可以決定透過建立技術債務任務來明確重構程式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