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配 RFCs 使用 AMS 主控台 - AMS 進階使用者指南

本文為英文版的機器翻譯版本,如內容有任何歧義或不一致之處,概以英文版為準。

搭配 RFCs 使用 AMS 主控台

AMS 主控台提供的功能可協助您成功建立和提交 RFCs。

使用 RFC 清單頁面 (主控台)

AMS 主控台 RFCs清單頁面為您提供下列選項:

  • 透過篩選條件進行進階 RFC 搜尋。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尋找 RFCs

  • 尋找上次修改 RFC 的時間。此值代表上次變更 RFC 狀態的時間。

  • 使用 RFC 主體檢視 RFC 詳細資訊。選擇此連結會開啟該 RFC 的詳細資訊頁面。

  • 檢視 RFC 狀態。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了解 RFC 狀態碼

RFC 清單頁面。

使用 RFC 快速建立 (主控台)

使用 RFC 快速建立卡或清單資料表,或依分類選擇 RFCs的變更類型。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建立 RFC

新增 RFC 通訊和附件 (主控台)

您可以在 RFC 提交之後並在核准之前新增通訊;例如,當 RFC 處於「PendingApproval」狀態時。核准 RFC 之後 (處於「排程」或「InProgress」的狀態),便無法新增通訊,因為它可以解釋為請求的變更。RFC 完成後 (狀態為「已取消」、「已拒絕」、「成功」或「失敗」),雖然 RFC 關閉超過 30 天後,會再次啟用通訊。

注意

每個通訊限制為 5,000 個字元。

附件的限制:

  • 每個通訊僅三個附件。

  • 每個 RFC 限制 50 個附件。

  • 每個附件的大小必須小於 5 MB。

  • 只接受文字檔案,例如純文字 (.txt)、逗號分隔值 (.csv)、JSON (.json) 或 YAML ().yaml。如果是 YAML 格式,則必須使用副檔名 連接檔案.yaml

    注意

    禁止包含 XML 內容的文字檔案。如果您有要與 AMS 共用的 XML 內容,請使用服務請求。

  • 檔案名稱限制為 255 個字元,只有數字、字母、空格、破折號 (-)、底線 (_) 和點 (.)。

  • 目前不支援更新和刪除 RFC 上的附件。

若要將通訊和附件新增至 RFC,請遵循下列步驟:

  1. 在 AMS 主控台的 RFC 詳細資訊頁面上,找到頁面底部的對應區段。

    在任何通訊之前:

    空白通訊區段。

    在一些通訊之後:

    通訊區段顯示回覆表單和收到的通訊。
  2. 若要新增通訊,請在回覆文字方塊中輸入訊息。若要連接與通訊相關的檔案,請選擇新增附件,然後選擇您想要的檔案。

    顯示註解方塊和附件的通訊區段。
  3. 完成後,請選擇提交

    新的通訊以及附加檔案的連結會出現在 RFC 詳細資訊頁面上的通訊清單中。

    收到的通訊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