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英文版的機器翻譯版本,如內容有任何歧義或不一致之處,概以英文版為準。
核准或拒絕 RFCs
使用核准必要 (手動) CTs RFCs 必須經過您或 AMS 的核准。會自動處理預先核准的 CTs。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CT 核准要求。
注意
使用「需要檢閱」CTs時,AMS 建議您使用 ASAP 排程選項 (在主控台中選擇 ASAP,在 API/CLI 中保留開始和結束時間空白),因為這些 CTs 需要 AMS 運算子來檢查 RFC,並在核准和執行之前與您通訊。如果您排程這些 RFCs,請務必至少允許 24 小時。如果未在排定的開始時間之前進行核准,則會自動拒絕 RFC。
如果 AMS 成功提交核准所需的 RFC,則必須獲得您的明確核准。或者,如果您提交核准所需的 RFC,則必須由 AMS 核准。如果您需要核准 AMS 提交的 RFC,則會傳送電子郵件或其他預先決定的通訊給您請求核准。通訊包含 RFC ID。傳送通訊後,請執行下列其中一項操作:
- 
                        主控台核准或拒絕:使用相關 RFC 的 RFC 詳細資訊頁面:   
- API/CLI 核准:ApproveRfc 會將變更標記為已核准。如果需要兩者,擁有者和運算子都必須採取 動作。以下是 CLI 核准命令的範例。在下列範例中,將 RFC_ID 取代為適當的 RFC ID。 - aws amscm approve-rfc --rfc-id- RFC_ID
- API/CLI 拒絕:RejectRfc 會將變更標記為已拒絕。以下是 CLI 拒絕命令的範例。在下列範例中,將 RFC_ID 取代為適當的 RFC ID。 - aws amscm reject-rfc --rfc-id- RFC_ID--reason "no longer relev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