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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ventBridge 如何重試交付事件
<a name="eb-rule-retry-policy"></a>

有時，[事件](eb-events.md)未成功交付至[規則](eb-rules.md)中指定的[目標](eb-targets.md)。這可能會發生，例如：
+ 如果目標資源無法使用
+ 由於網路條件

當事件因為可重新擷取的錯誤而未成功交付至目標時，EventBridge 會重試傳送事件。您可以設定嘗試的時間長度，以及目標的**重試政策**設定中重新嘗試的次數。在預設情況下，EventBridge 會重新嘗試傳送事件 24 小時且最多嘗試 185 次，並且具有[指數方式退避和*抖動*](https://aws.amazon.com/blogs/architecture/exponential-backoff-and-jitter/)或隨機延遲。

如果事件在所有重試嘗試都用盡之後仍未交付，則會捨棄該事件，且 EventBridge 不會繼續處理該事件。

為了避免在事件無法交付至目標後遺失事件，請設定無效字母佇列 (DLQ) 來接收所有失敗的事件。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使用無效字母佇列來處理 EventBridge 中未傳遞的事件](eb-rule-dlq.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