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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加資料庫執行個體的儲存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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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增加資料庫執行個體的儲存容量，請使用下列任一技術：

**擴展儲存磁碟區**  
每個資料庫執行個體都有一個主要儲存磁碟區，容量上限為 64 TiB。您可以增加儲存磁碟區上配置的空間至少 10%。您無法取消配置空間。

**新增最多三個儲存磁碟區 (io2 或 gp3)**  
您可以將最多三個磁碟區新增至每個資料庫執行個體，以增加 RDS for Oracle 或 RDS for SQL Server 執行個體的總儲存容量。每個額外的磁碟區最多可配置 64 TiB 的儲存體，每個執行個體最多可配置 256 TiB。  
對於 RDS for Oracle 資料庫執行個體，您可以新增儲存磁碟區，其儲存大小下限為 200 GiB。

您可以使用 Amazon RDS 管理主控台、Amazon RDS API 或 AWS Command Line Interface (AWS CLI) 進行上述技術。如需儲存體限制的相關資訊，請參閱[Amazon RDS 資料庫執行個體儲存體](CHAP_Storage.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