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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销选择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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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的广告系列发送**促销或营销**消息（优惠、折扣、产品公告）时，请使用此模式。根据TCPA，营销信息需要明确的书面同意，这意味着用户必须主动勾选方框——仅提供电话号码是不够的。

![营销选择加入表单示例](http://docs.aws.amazon.com/zh_cn/sms-voice/latest/userguide/images/optin-marketing.png)


## 是什么使这份表格合规
<a name="registration-help-optin-marketing-compliant"></a>
+ **电话号码是可选的** — 无需提供电话号码即可提交表单。电子邮件是主要的联系方式；短信是额外的选择加入渠道。
+ **短信同意是一个单独的、未选中的复选框** ——用户必须主动勾选该复选框才能同意。它不是预先选择的，也无需完成表单提交。
+ **同意文本标识品牌和消息类型** — 复选框标签命名品牌并明确指出 “promotional/marketing 短信通信”。
+ **同意文本中的所有必要披露** ——频率（“频率可能有所不同”）、数据速率（“可能适用消息和数据速率”）和选择out/help 说明（“回复帮助寻求帮助或停止选择退出”）都显示在复选框标签中。
+ **条款和隐私政策是一个单独的复选框** — 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的接受与短信同意是独立收集的，每个文档都有直接链接。

## 导致否认的常见错误
<a name="registration-help-optin-marketing-mistakes"></a>
+ Pre-checking 短信同意复选框
+ 将电话号码设为必填字段
+ “将短信同意捆绑到服务条款” 复选框
+ 同意文本中缺少披露频率或数据速率
+ 未在同意语言中标识品牌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