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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制 Quick Sight 视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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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复制视觉对象，以便在相同工作表或不同工作表上制作视觉对象的新副本。

要复制视觉对象，请在 **v** 形视觉对象菜单上，选择 **Duplicate visual to (将视觉对象复制到)**，然后选择要显示视觉对象的工作表。显示区域自动显示复制的视觉对象。

复制的视觉对象将保留源视觉对象的所有相同筛选器和设置。但是，如果您将视觉对象复制到另一个工作表上，则其所有复制的筛选器将仅应用于副本。所有复制的筛选器都将缩小应用范围，仅应用于该视觉对象。如果要将筛选器应用于新工作表上的多个视觉对象，请编辑筛选器并更改设置。

参数和控件适用于所有工作表。要使参数控件与您复制到不同工作表的视觉对象一起使用，请在目标工作表上添加筛选器并将其连接到参数。为此，请选择 **Custom filter (自定义筛选器)** 以作为筛选器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