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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应用程序
应用程序所有者和共同所有者可以复制其应用程序,以创建应用程序的精确副本。如果您想保留当前状态以用于测试目的,或者使用复制的应用程序作为启动器来创建新应用程序,则复制应用程序会很有用。
复制应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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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导航窗格中,在 “构建” 部分选择 “我的应用程序”。您将被带到一个显示您可以访问的应用程序列表的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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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要复制的应用程序的 “操作” 列中选择下拉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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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复制。如果 “重复” 选项不可用,则您可能不是应用程序的所有者或共同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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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提供复制应用程序的名称。默认名称为
Current_App_Name COPY。 选择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