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属于机器翻译版本。若本译文内容与英语原文存在差异，则一律以英文原文为准。

# 共享已发布的应用程序
<a name="application-share"></a>

当您发布尚未发布的应用程序时，只有共享该应用程序才可供用户使用。共享已发布的应用程序后，用户即可使用该应用程序，如果发布了其他版本，则无需再次共享。

**注意**  
本节介绍与最终用户或测试人员共享已发布的应用程序。有关邀请其他用户开发应用程序的信息，请参阅[构建包含多个用户的应用程序](builder-collaboration.md)。

**共享已发布的应用程序**

1. 按照以下说明从应用程序列表或应用程序的应用程序工作室访问**共享**对话框：
   + 要从应用程序列表中访问 “**共享**” 对话框，请执行以下操作：在导航窗格中，在 “**构建**” 部分中选择 “**我的应用程序**”。选择要共享的应用程序的 “**操作**” 列中的下拉列表，然后选择 “**共享**”。
   + 要从应用程序工作室访问**共享**对话框，请执行以下操作：在应用程序的应用程序工作室中，选择顶部标题中的**共享**。

1. 在 “**共享**” 对话框中，选择要共享的环境的选项卡。如果您看不到 “**测试**” 或 “**生产**” 选项卡，则您的应用程序可能无法发布到相应的环境。有关发布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发布应用程序](applications-publish.md)。

1. 在相应的选项卡中，从下拉菜单中选择要与其共享环境的群组。

1. （可选）为群组分配应用程序级角色以测试或配置有条件的页面可见性。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 [配置基于角色的页面可见性](app-level-roles.md)。

1. 选择**共享**。

1. （可选）复制链接并与用户共享。只有与之共享应用程序和环境的用户才能访问相应环境中的应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