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为多区域接入点创建单向复制规则
<a name="mrap-create-one-way-replication-rules"></a>

复制规则允许跨桶自动和异步复制对象。单向复制规则有助于确保将数据从一个 AWS 区域中的源桶完全复制到另一个区域的目标桶。当设置单向复制时，将创建从源存储桶（*amzn-s3-demo-bucket*）到目标存储桶（*amzn-s3-demo-bucket*）的复制规则。与所有复制规则一样，您可以将单向复制规则应用于整个 Amazon S3 桶，也可以应用于按前缀或对象标签筛选的对象子集。

**重要**  
如果您的用户只使用目标桶中的对象，我们建议使用单向复制。如果您的用户要上传或修改目标桶中的对象，请使用双向复制来保持所有桶同步。如果您计划使用多区域接入点进行失效转移，我们也建议使用双向复制。要设置双向复制，请参阅[为多区域接入点创建双向复制规则](mrap-create-two-way-replication-rules.md)。

**为多区域接入点创建单向复制规则**

1. 登录到 AWS 管理控制台，然后通过以下网址打开 Amazon S3 控制台：[https://console.aws.amazon.com/s3/](https://console.aws.amazon.com/s3/)。

1. 在左侧导航窗格中，选择 **Multi-Region Access Points**（多区域接入点）。

1. 请选择多区域接入点的名称。

1. 选择 **Replication and failover**（复制和失效转移）选项卡。

1. 向下滚动到 **Replication rules**（复制规则）部分，然后选择 **Create replication rules**（创建复制规则）。确保您有足够的权限来创建复制规则，否则将禁用版本控制。
**注意**  
您只能为自己账户中的桶创建复制规则。要为外部桶创建复制规则，桶拥有者必须为这些桶创建复制规则。

1. 在**创建复制规则**页面上，选择**将对象从一个或多个源桶复制到一个或多个目标桶**模板。
**重要**  
当您使用此模板创建复制规则时，它们会替换已经分配给桶的任何现有复制规则。  
要添加或修改任何现有的复制规则而不是替换它们，请转到控制台中每个桶的 **Management**（管理）选项卡，然后在 **Replication rules**（复制规则）部分编辑规则。还可以使用 AWS CLI、SDK 或 REST API 添加或修改现有复制规则。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 [复制配置文件元素](replication-add-config.md)。

1. 在**源和目标**部分中的**源桶**下，选择要从中复制对象的一个或多个桶。选择进行复制的所有桶（源和目标）都必须启用 S3 版本控制，并且每个桶必须位于不同的 AWS 区域中。有关 S3 版本控制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在 Amazon S3 桶中使用版本控制](https://docs.aws.amazon.com/AmazonS3/latest/userguide/Versioning.html)。

   在**目标桶**下，选择要将对象复制到其中的一个或多个桶。

1. 在 **Replication rule configuration**（复制规则配置）部分中，选择在创建复制规则时将其设置为 **Enabled**（启用）还是 **Disabled**（禁用）。
**注意**  
您无法在 **Replication rule name**（复制规则名称）框中输入名称。复制规则名称是根据您创建复制规则时的配置生成的。

1. 在 **Scope**（范围）部分中，为复制选择适当的范围。
   + 要复制整个桶，请选择 **Apply to all objects in the bucket**（应用到桶中的所有对象）。
   + 为了复制桶中对象的子集，请选择 **Limit the scope of this rule using one or more filters**（使用一个或多个筛选条件限制此规则的范围)。

     可按前缀、对象标签或二者的组合筛选对象。
     + 要将复制限制为名称以相同字符串（例如 `pictures`）开头的所有对象，请在 **Prefix**（前缀）框中输入前缀。

       如果输入的前缀是文件夹的名称，则必须使用分隔符 [如 `/`（正斜杠）] 来指示其层次级别（例如 `pictures/`）。有关前缀的更多信息，请参阅[使用前缀整理对象](https://docs.aws.amazon.com/AmazonS3/latest/userguide/using-prefixes.html)。
     + 要复制具有一个或多个对象标签的所有对象，请选择 **Add tag**（添加标签），然后在框中输入键值对。要添加另一个标签，请重复该过程。有关对象标签的更多信息，请参阅 [使用标签对对象进行分类](object-tagging.md)。

1. 向下滚动到 **Additional replication options**（其他复制选项）部分，然后选择要应用的复制选项。
**注意**  
我们建议您应用以下选项：  
**Replication time control（RTC）**[复制时间控制（RTC）] – 要在可预测的时间范围内跨不同区域复制您的数据，您可以使用 S3 Replication Time Control（S3 RTC）。S3 RTC 在 15 分钟内复制 Amazon S3 中存储的 99.99% 的新对象（由服务等级协议提供支持）。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 [使用 S3 Replication Time Control 满足合规性要求](replication-time-control.md)。
**Replication metrics and notifications**（复制指标和通知）– 启用 Amazon CloudWatch 指标以监控复制事件。
**删除标记复制** - 将复制由 S3 删除操作创建的删除标记。不会复制由生命周期规则创建的删除标记。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在桶之间复制删除标记](https://docs.aws.amazon.com/AmazonS3/latest/userguide/delete-marker-replication.html)。
S3 RTC 和 CloudWatch 复制指标和通知需要额外收费。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 [Amazon S3 定价](https://aws.amazon.com/s3/pricing/)和 [Amazon CloudWatch 定价](https://aws.amazon.com/cloudwatch/pricing/)。

1. 如果您正在编写取代现有复制规则的新复制规则，请选择 **I acknowledge that by choosing Create replication rules, these existing replication rules will be overwritten**（我确认通过选择“创建复制规则”，这些现有的复制规则将被覆盖）。

1. 选择**创建复制规则**以创建和保存新的单向复制规则。